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此,“八二宪法”护佑着人民共和国走过了不平凡的35个春夏秋冬。35年来,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修正。宪法的修正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反映了宪法理论的发展完善。
1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领誓。
李克强总理的身后悬挂着国徽,左侧立着五星红旗。在他对面,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国务院任命的39个部门的62名负责人向宪法庄严宣誓。“希望大家牢记这一时刻,把宪法和刚才的誓言铭刻于心,真正融入自己的思想,贯穿于工作之中。”李克强总理对62位宣誓人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主持并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