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提倡对经无害化处理的宠物尸体或者火葬后的动物骨灰采取不占土地的方式处理,如深埋、树葬等,这也符合民法总则第九条所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绿色原则。